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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0年第14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0年第14号颁布时间:2000-12-20

     2000年12月20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0年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于2000年12月20日对原产于英国、美国、 荷兰、法国、德国、韩国的二氯甲烷正式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二氯甲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 29031200。产品种类为:有机化工产品类,产品规格为:纯度≥99%的二氯甲烷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将从 即日起会同海关总署对从原产于以上国家的进口二氯甲烷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进口二氯甲烷对我国相关国内产业的损 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以从即日起30天内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 会申请参加应诉,申请同时应向外经贸部提供在1999年及2000年l-11月对中国出口该 产品的数量及金额。 联系电话:86-10一65198740 65198735 63193244 传真:86-10一65198905。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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