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法规 > 正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结算发字[2004]260号颁布时间:2004-12-01

     2004年12月1日 中国结算发字[2004]260号 各开户代理机构:    为规范证券公司等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现予发布, 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国家法 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公 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 法人机构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   第三条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公司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等特殊法人机构开立证券账户须直接到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   第四条 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自营账户的,不得超过按照证券公司每500万元 注册资本开立一个证券账户的标准计算的证券账户数量。   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自营证券账户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证券公司在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时,“持有人名称”一项应为证券 公司全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项应为证券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   第五条 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按照每设立一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 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受证券公司委托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 须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券公司取得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的书面文件 等材料。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在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时,“持有人名称” 一项应为“证券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一项应为证券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   第六条 信托公司按照每设立一个信托产品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   信托公司申请开立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和设 立信托的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只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可以开立信托专用证券账户的信托公司方可申请办理。   信托公司在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时,“持有人名称”一项应为“信 托公司全称-信托产品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项应为信托公司营业执照中 的注册号。   第七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按照每一保险产品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保险机构投资者或者按规定由其委托的保险资金托管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须提 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门出具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开立证券账 户确认函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申请人在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时,“持有人名称”一项应为“保险 机构投资者名称-产品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项应为保险公司营业执照中 的注册号。   第八条 证券投资基金按照每租用一个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申请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账户时须提供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原件和复印件及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该证券投资基金已租用 席位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在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时,“持有人名称”一 项应为“托管人全称-证券投资基金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项应为基金名 称前两字加“证基”加批文号。   第九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需要 开立专门帐户的,按照每一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   资产托管人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须提供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基 金管理公司取得特定客户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以及特定客户证券投 资产品设立的证明文件等材料。资产托管人在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时, “持有人名称”一项应为“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 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项应为基金管理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   第十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照每设立一个投资组合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人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须 提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确定管理人及相应投资组合的确认函等材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人在填写《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时,“持有人名称”一 项应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项应为“全国社 保基金加投资组合号码”。   第十一条 企业年金基金按照企业年金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最多 可开立十个证券账户,经中国证监会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另行批准的除外。   企业年金计划托管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 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含登记号)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企业年金计划托管人在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时,“持有人名称”一 项应为“企业年金计划名称-托管人全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一项应为劳动保 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第十二条 其它社会保障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参照企业年金基金办理。   第十三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细则账户持有人名称中所称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托管人名称未 特别说明的,其名称可适用简称,有关对照表见附件,名称中所用符号“-”为全角 符号。   第十五条 本公司有权择机对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特殊法人机构收取额外的账户维 护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 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规定的适用本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证券公司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序号 全称          简称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   2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证券   3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   4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   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   6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   7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鹏   8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   9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创业   10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   11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   12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   13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   14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   15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证券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   1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   1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   19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   20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   22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   23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   24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海通   25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汉唐   26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证券   27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   28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   2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   3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   31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   32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   33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   34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华夏   35 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健桥   3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南证券   37 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通   38 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信   39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元   40 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巨田   41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   4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   43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闽发   44 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证券   4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证券   4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   47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   4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   4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   5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   51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阳   52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同   53 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一   54 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通   55 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北证券   5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   57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   5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   59 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证券   60 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安   6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   62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亚洲   63 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   6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65 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富   66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   67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国际金融   68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族   6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7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序号 全称 简称   1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基金公司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公司   3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公司   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公司   5 长信基金管理公司 长信基金公司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公司   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公司   8 广发基金管理公司 广发基金公司   9 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 国联安基金公司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基金公司   11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 海富通基金公司   1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公司   13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 华宝兴业基金公司   1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公司   1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公司   16 金鹰基金管理公司 金鹰基金公司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公司   18 巨田基金管理公司 巨田基金公司   19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公司   20 诺安基金管理公司 诺安基金公司   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公司   2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通基金公司   23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 申万巴黎基金公司   24 泰信基金管理公司 泰信基金公司   25 天同基金管理公司 天同基金公司   26 天治基金管理公司 天治基金公司   27 湘财合丰基金管理公司 湘财合丰基金公司   28 兴业基金管理公司 兴业基金公司   2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公司   3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基金公司   3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华基金公司   32 招商基金管理公司 招商基金公司   33 中融基金管理公司 中融基金公司   34 中信基金管理公司 中信基金公司   (注:去除全称中的“管理”或“管理有限”即为简称)     托管人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序号 全称 简称   1 华夏银行 华夏   2 交通银行 交行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浦发   4 兴业银行 兴业   5 深圳发展银行 深发   6 招商银行 招行   7 广东发展银行 广发   8 中国工商银行 工行   9 中国农业银行 农行   10 中国银行 中行   11 中国建设银行 建行   12 中信实业银行 中信   13 中国光大银行 光大   14 中国民生银行 民生   15 花旗银行 花旗   16 渣打银行 渣打   17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汇丰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