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的公告
(93)财政部公告颁布时间:1993-06-17
1993年6月17日 (93)财政部公告
为了保证完成1993年国库券发行任务,促进国债发行方式的改革,决定发行
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
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由各证券公司、专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
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承销。
1993年第三期国库券(非实物)发行总额为20亿元;年利率为 14.06%,计
息日为1993年7月1日,到期日为1998年7月1日;付款日为1993年7月1日;发行
手续费为0.4%;
该债券在到期日之前,每年7月1日付息一次,在国库券期限满三年时,如财
政部认为必要,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本金和第三年应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