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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科技部 信息产业部 中科院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1999]外经贸技发第162号颁布时间:1999-03-18

     1999年3月18日 [1999]外经贸技发第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国际间技术贸易的发展和高新技术成果 的交流,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与升级,调整国民经济结构,提高 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经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 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将于每年秋季在深圳市联合 举办“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国际惯例和我国缔结的 多双边国际条约为准则,借助经济特区优势和便利条件,面向国际、辐射全国,广邀 台港澳在内的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参加,成为“两 岸三地”科技交流、科技产业合作的盛会。在内容上,交易会是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 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科技研讨与信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交易会。在交易方式上, 它将采取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与风险投资机制相结合、现场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高 新技术转让与高新技术产品的展示和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定于1999年10月5—10日在深圳 市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展览中心举行,本次大会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一、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及技术转让:大会将组织一大批境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 研机构、科技及贸易企业以及大批中国留学生提供近万项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前景的最 新科技成果;邀请境内外投资顾问机构、技术转让与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证券 金融机构对成果及技术项目进行筛选、评估和撮合;组织1000家以上有技术需求 的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和实业投资商参与交易。 二、国际计算机、通信及网络产品展销:大会将组织数百家世界知名的跨国公司、 企业集团参展,展示计算机、通信及网络行业领域的最新产品和技术;大会还将通过 各国和地区驻华商务机构、中国驻海外商务机构、境内外商会等,广泛邀请海内外客 户参观和洽谈。 三、高新技术论坛:大会将邀请国内外著名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和知名人士, 就若干高新技术领域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知识经济与国家发展战略以及与技术贸 易和高新技术产品发展相关的金融、证券和风险投资等问题进行专题报告。 为做好组展工作,大会将采取统一部署、统一组织、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分工 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由“三部一院一市”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 市分别组团参展(详见附件一)。大会组委会将于近期赴国内部分大中城市及港澳台、 欧美地区招展。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是继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州)、中国外商 投资与贸易洽谈会(厦门)后又一个重要的国际性盛会。它的举办,将为各地的高新技 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转让、成果交易、产品销售以及融资、招商、信息交流的场所和 机会。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指定相应部门, 成立专门机构,配备足够人员,精心组织,具体落实参展单位、参展项目和投资商参 展参观,充分利用交易会提供的商机,促进本地区、本单位的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经 济发展。 特此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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