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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通知

计基[1986]1538号颁布时间:1986-08-21

     1986年8月21日 计基[1986]1538号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6]74号文件《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若干规 定》的精神,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由国家计委审批。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部门、各地区大型项目设计进展情况,今年我委先审批34个大型项 目的初步设计。其中:能源工业项目15个,运输邮电项目7个,原材料工业项目7 个,轻纺工业项目2个,非工业项目3个。需要在今年审批的其他大型项目的初步设 计,由我委委托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自行审批,报我委备案。 二、报批的初步设计文件要齐全,内容要完整,要达到规定的深度,并由主管部 门和地区提出初审意见。 三、能源、运输邮电、原材料工业和非工业等方面大型项目的初步设计,请分别 报我委重点建设一、二、三局和基本建设综合局;轻纺、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兵 器、核工业等方面大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分别报轻纺局、机电局和国防局,报送一式 二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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