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补发《关于在境外开办的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如何办理海关手续问题批复》的通知
[89]署监一字第847号颁布时间:1989-10-28
1989年10月28日 [89]署监一字第847号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为进一步做好我方在境外开办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工作,现将我署[89]
署监一字第741号《关于在境外开办的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如何办理海关手续问
题批复》(复印件)补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我署,
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
附件:关于在境外开办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如何办理海关手续问题批复(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