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旅国际发[1990]202号颁布时间:1990-12-06
旅国际发[1990]202号
国旅、中旅、青旅三总社,广东、福建省旅游局,广东、福建省中国旅行社:
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目前暂由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社总社、青年旅行
社总社、广东海外旅游总公司、广东省中国旅行社、福建省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福
建省中国旅行社共七家组织我国公民到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三国旅游。为了有秩
序地开展
此项业务,我局经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
暂行管理办法》。现将该“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