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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10号颁布时间:2003-09-16

     2003年9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3年第1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3年记账式(八期)国债 (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163.8亿元,期限10年,票面年利率为3.02%。 2003年9月1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9月23日结束。9月25日开始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以现券和回购的方式上市流通。   二、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9月 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3年9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三、本期国债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采用价格招标的方式发行,经投标确定的承销 价格为每百元面值98.00元,发行期内,承销团成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场内挂牌和场外签定分销合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销售,每百元面值的 分销价格区间为97.80元-98.20元。社会各类投资者均可凭证券账户和基 金账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购买。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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