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组织承销商进行2000年记账式(四期)国债分销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0-05-22
2000年5月22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0年第112号公告,现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承销
商利用本所交易系统分销国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0年记账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国债904")利用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分
销,挂牌分销期为2000年5月23日至30日,分销期结束后可上市流通。
二、国债904为记账式附息国债,期限10年,以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浮动利率
(随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变化而浮动),每年付息利率以0.62%为基数,加各付息期
起息日当日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起息日为2000年5月23日,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
日为每年的5月23日(节假日顺延)。2010年5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三、国债904在本所挂牌分销,挂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认购申报单位为壹
手或其整数倍(壹手为合计面值1000元)。
四、在分销期内,承销商在本所分别挂牌卖出其所承销的国债,各承销商的证券
简称分别由四个汉字组成,如"国信证券"表示由国信证券公司销售的国债。承销商
的国债分销代码为16**或17**(该期国债上市后其代码统一转换成"1904",
"19"指本所国债现货代码,"04"指2000年上市的第4期国债)。
五、在分销期内,本所交易系统通过买卖盘揭示各承销机构挂牌数量,行情成交
量一栏实时显示各承销商累计销售数量。
六、投资者须用证券账户(含基金账户)直接申报买入。
七、投资者在全国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买入国债904免缴佣金,本所亦不向证券
经营机构收取购买国债的经手费。
八、各承销商可采用合同分销的方式分销其国债,并须及时报本所进行债权登记。
九、分销期内,拥有本期国债的金融机构可按1∶1的抵押比例做回购业务。
附:2000年记账式(四期)国债深交所挂牌机构证券分销代码一览表
序号 挂牌分销机构名称 证券简称 深交所挂牌代码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1603
2 陕西省开源证券公司 开源证券 1616
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 1619
4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1623
5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1626
6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证券 1630
7 福建兴业证券公司 兴业证券 1632
8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寿险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