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1997年第2号
财政部公告[1997]2号颁布时间:1997-01-10
1997年1月10日 财政部公告[199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7年记帐式(一期)国债(1997
年第1号国债,代码CGSMM9701-1302-990122)公告如下:
一、1997年记帐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00亿元,从
1997年1月22日开始发行,2月17日结束。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
二、本期国债为零息债券,以贴现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到期按票
面金额偿还,票面金额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价为投资收益。
三、本期国债期限二年,从1997年1月22日开始计息,1999年1月22日到期偿还。
四、本期国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发行条件,由国债一级自营商和其他证券
经营机构组成的承销团承销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记帐的形式
向社会公开销售。个人等社会各类投资者可凭在上述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帐户购买本期
国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