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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邮电部代办国库券还本付息工作的通知

(90)财国债字第34号颁布时间:1990-05-16

     1990年5月16日 (90)财国债字第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多渠道办理国债发行和兑付工作的精神,我部与邮电部达成 协议,委托邮电部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邮政储蓄网点代办1982—1985 年到期国库券还本付息业务。兑付资金由各省会城市的财政部门提供,现将邮电 部、财政部《关于代办国库券还本付息工作委托协议书》(副本)发给你们,望 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各地要加强与当地邮局的联系、密切合作,共同做好 今年的国库券兑付工作。 附件:邮电部、财政部《关于代办国库券还本付息工作委托协议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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