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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别政策进口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监[2002]74号颁布时间:2002-06-10

     2002年6月10日 财监[2002]74号   为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我部决定于2002年6月至8月组织 驻北京市、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企业国别政策进口补贴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 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及范围   (一)本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是检查有关企业国别政策进口补贴的真实执行情况, 有无骗取、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等行为。通过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 步加强和完善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本次检查的范围为所有承担国别政策进口任务的企业(名单附后)。检查 的时间范围为1998-2000年,即从财政部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年份起,对 企业已清算完毕的国别补贴执行情况和部分已执行完2001年度任务但尚未进行清 算的情况(按规定于2002年7月底执行完毕),如有必要可追朔至以前年度。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企业是否按照财政部《国别政策性进口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财商字 [1998]75号)和外经贸部《国别政策性进口财政补贴使用和管理办法》 ([1999]外经贸政市函字第43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任务,重点是以下三方 面:   (一)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国别政策进口任务从指定的国家进口指定的 商品化;   (二)企业是否按规定对国别进口任务进行规范的财会核算;   (三)企业是否按规定核算取得的补贴资金。   三、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本次检查由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会同企业司统一组织,北京、天津财政监察专员办 事处组成检查组具体实施,检查时间从2002年6月下旬开始,8月结束。各检查 组应于8月30日将检查结果报财政部。 附件:国别政策进口补贴专项检查公司名单   1、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含原有色总公司)   2、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3、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4、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5、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6、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7、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8、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9、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10、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1、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2、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   13、珠海振戎公司   14、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   15、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   16、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   17、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18、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19、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20、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21、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22、中国远大集团公司   23、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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