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财政法规 > 正文

供用电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颁布时间:1999-09-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3/99信息】 订立供用电合同包括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供用电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2.平等原则。供用电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享有供用电 的权利、履行供用电的义务。   3.协商一致原则。供用电合同当事人订立供用电合同时,应当在自愿协商 的基础上达成意思表示的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不得利 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搞"霸王条款"。   4.等价有偿原则。供用电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供电人享有取得所供电力 相应价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电力的义务;用电人享有按时、 按量使用电力的权利,同时负有支付所用电力价款的义务。   5.根据用电人的手电需要和电网的可供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原则。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