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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情形?

颁布时间:1999-08-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31/99信息】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 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经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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