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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营业税娱乐业税率的批复

甘政发[1994]55号颁布时间:1994-05-06

     1994年5月6日 甘政发[1994]55号 省税务局:   你局《关于确定营业税娱乐业税率问题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 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确定 为12%(其于4%作为扶贫附加,专项用于扶贫开发)。扶贫附加款项的划拨。由 你局会同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实施办法。   此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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