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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拆除主城区户外烟草广告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府[1998]第204号颁布时间:1998-12-04

     1998年12月4日 渝府[1998]第204号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第204号《关于拆除主城区户外烟草广告的实施意见》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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