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市经发局关于公布先进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深地税办发[1998]76号颁布时间:1998-07-23

     1998年7月23日 深地税办发[1998]76号 各分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现将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先进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深经发[1 998]5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先进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深经发[1998] 56号 1998年7月14日) 各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和考 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组织 有关专家评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现确认以下三家外商投资企业为先进技术企业:   深圳大公印刷有限公司   深圳南玻彩釉化玻璃有限公司   深圳石化丽星丰达塑料有限公司   上述各先进技术企业,可凭此文到有关部门申请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待遇。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