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政工人事处转发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关于199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深地税人函[1998]4号颁布时间:1998-03-12
1998年3月12日 深地税人函[1998]4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关于199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
通知》(深职管办字[1998]4号)转发给你们,凡需报考的同志,请按照
通知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附: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关于199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深职管办字[1998]4号)1998年2月23日
市直各委、办、局、市各事业单位,各区人事局(职改办),各企业单位,驻深
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199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统考办[199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199
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1998年10月18日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8:30-11:0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甲种考试:
上午8:30-11:0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 报考时间及报考办法
1、 报考时间:1998年3月16-3月19日
2、 报考地点: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西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3、 报考办法
(1) 报考者准备1张大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到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申报。
(2) 原则上采取集体报名的办法,各单位到相应的报名地点统一领取《资
格考试报名表》,分别交由报考者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贴好相片,由单位审核
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将报考者《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身份证、职称证、
聘任证书原件及相片到指定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同时订购考试用书。
三、 报考条件
1、 基本条件参照市职管办《关于199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
通知》(深职管办字[1997]4号);
2、 专业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到1998年12月31日;
3、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允许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报考
相应资格的期限延长至1998年度考试,以后不再延长;
4、 根据深府[1997]287文规定,今年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要完成本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任务,亦即: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
于十五天;二、通过由市人事局组织的公修课程的考核;三、通过计算机知识应
用课程的考核。
今年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才能领取《专业技
术资格证书》。
四、 其他事项
1、 一九九八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
织。
2、 考前培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具体由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组
织。考前培训报名时间、地点另订。
3、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
考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发放资格证书前,市职管办将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
资格证书前,市职管办将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资格再次审查,不符合条件者,
一律不予发证,同时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4、 各单位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凡未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而擅
自报考的,所在单位可对其获得的资格不予承认。
5、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颁发由国家人事部印制的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发证时间、地点及发证手续可在得知
考试成绩后拨打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发证查询专线:1682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