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7]361号颁布时间:1997-07-21
1997年7月21日 深地税发[1997]361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八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
发[1997]13号)和《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反对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深发[1997]15号),抓好厉行节约、制止
浪费行为的工作,市局决定,由以下局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分工抓落实,实行责
任制:
一、分管领导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钟仁和
二、各项具体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组织落实单位
(一)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的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
家华分管,机关服务部负责组织落实。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各种庆典活动的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
章家寿分管,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
(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用公款到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娱乐
活动的工作,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金强分管,监察处牵头会同机关服务部
负责组织落实。
(四)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的工作,由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乔家华分管,机关服务部负责组织落实。
(五)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家华分管,
机关服务部负责组织落实。
(六)严禁借考察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
局长乔家华分管,人事部负责组织落实。
(七)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购买或租用住房的工作,由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乔家华分管,机关服务部负责组织落实。
(八)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问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的工作,由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乔家华分管,机关服务部负责组织落实。
上述分管领导和组织落实单位要立即着手在全局开展调查摸底和清理工作,
制定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归顶的措施,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奢侈浪费行为,要立
即纠正,做到边调查,边订措施,边整改。各直属单位也要按照上述要求,明确
分工,建立责任制。全局上下要共同努力,务必使此项工作在党的十五大召开之
前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