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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199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的函

湘价费字[1994]328号颁布时间:1994-12-09

     1994年12月9日 湘价费字[1994]328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199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取报考资料费的函》收悉。鉴于 我省对考试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并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向报考人员发放 《报考手册》和光电阅读器(OMR)需要开支一定成本费用等实际情况,经研究, 同意在199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中,收取工本费每人1.5元(含上交 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报考手册和信息卡费1元在内),收费收入专项用于购买《报考手 册》和光电阅读器(OMR)以及弥补各级人事部门的正常损耗。其他各项规定仍按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1994]湘价费字第63号文件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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