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世界银行贷款血防项目环境改造工程贷款经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卫血地发[1998]1号颁布时间:1998-04-02
1998年4月2日 湘卫血地发[1998]1号
各项目市、县(市、区、农场)血防办、财政局:
世界银行贷款血防项目实施初期,是以化疗为主、辅以药物灭螺的防治策略。由
于药物灭螺属防护性措施,不但需连年坚持,而且不能灭净钉螺。为改变钉螺孳生环
境,达到消灭垸仙钉螺的目的,经多次与世行协商,取得了世行的同意,项目于
1996年开始实施环境改造灭螺(简称环改灭螺)。我省环改灭螺工程主要为改造
引水进螺涵闸、垸内有螺低洼地带开挖鱼池、水泥硬化有螺的沟渠。现将环改螺贷款
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血防贷款执行到1999年为此,据估算,绝大部分县(市、区农场)所承
诺的贷款数都还有剩余,剩余资金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使用。在项目执行结束前,剩
余资金主要用于环改灭螺、1999年的化疗药物和省量的灭螺药物、部分设备。请
各贷款县(市、区、农场)做好项目结束前的预算安排工作,并按环改项目要求尽快
做好第二轮环改灭螺工程的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1998年4月30日
前将第二轮环改灭螺工程计划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省卫生厅。
二、环改灭螺工程项目资金的40%由世行贷款支付。根据环改灭螺工程项目和
其他血防工作的需要,并为还贷作必要的准备,经研究决定,世行贷款用于环改灭螺、
还贷准备金及其他血防工作。具体要求是:50%以上用于环改灭螺,30%作还贷
准备金,剩余的用于其他血防工作。环改灭螺和其他血防工作所占70%的贷款经费
由市、县财政局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县血防项目办,30%的还贷准备金由省财政厅
统一保留,届时统一还贷。
三、请各级财政局向血防项目办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湘卫血地发[1996]
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世界银行贷款血防项目环改灭螺工程提款报帐实施细则〉的
通知》要求,认真作好帐务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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