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
湘财综[2002]37号颁布时间:2002-10-22
2002年10月22日 湘财综[2002]37号
各市州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
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002]3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现将我省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属于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设立,且明确规定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的政府性基金,予以保留。这部分
基金共计22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在保留的政府性基金中,凡性质相似的,予以统一归类。
1.移民部门征收的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和库区移
民后期扶持基金,统一归类并入“库区维护建设基金”项目。
2,林业部门征收的维简费归类并入“育林基金”项目。
3.防洪保安资金归类并入“水利建设基金”项目。
三、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继续按照国家和
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凡已明确规定征收期限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征收期限执
行,征收期满后停止执行;没有明确征收期限的,除法律、国家行政法规规定以外,
原则上征收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进行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求变更项目名称,调整征
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征收期限,以及减免政府性基金的,必须按规定程序
报批。具体程序为:省直有关部门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统一由省财政厅向省人民政
府报告,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再向财政部报告,由财政部审核批准或由财政部报国
务院批准。
四、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征收政府性基金一律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
部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性基金票据。
五、对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中,凡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自2002年11
月1日起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
规定编制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符合国家有
关基本建设投资的管理要求。
六、今后,除法律、国家行政法规规定外,国家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政府性基金
项目。各部门申请设立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以法律、国家行政法规为依据,按照本
通知第三条程序报财政部审核批准。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越权设立政府性基金项目。
七、通过预算拨款安排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捐赠、赞
助设立的基金、各类基金会接受社会自愿捐赠设立的基金,以及社会保障基金,仍按
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通知自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湖南省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字号 项目名称 批准机关及文号 征收期限 管理方式
财政部财企[2001]820号,省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1 农网还贷资金 政府湘政办函[2002]112号 底 理,缴入国库
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计 纳入预算管
2 三峡工程建设 委、能源部、国家物价局财综 待三峡工程完 理,缴入中央
基金 字[1992]576号,国务院办公 工时取消 国库
厅国办发[1993]34号
计司价管函[96]20号;财政 执行至2004年 缴入中央同库
3 碘盐基金 部财综[2001]74号;财企 月20日
[2001]692号
4 墙体材料专项 国发[92]66号;财政部财综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基金 [99]96号 底 理,缴入地方
国库
5 民航机场管理 国阅[91]144号;国办发[95]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建设费 57号;财政部财工字[96]373 底 理,缴入国库
号
6 民航基础设施 国阅[92]145号;财政部财工 执行至2003年 纳入预算管
建设基金 字[96]372号,财政部、国家 底 理,缴入中央
计委财综字[1999]11号 国库
国发[92]37号;财政部财工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7 铁路建设基金 字[96]371号 底 理,缴入中央
国库
国务院国函[97]8号;财政部
8 散装水泥专项 财综字[98]157号;财政部、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资金 国家经贸委财综字[2002]23 底 理,缴入国库
号
《森林法》;农业部、财政部财 在法律未作调 纳入预算管
9 育林基金 事字[1972]250号;国经委 整的情况下继 理,缴入国库
[88]122号 续保留
财政部、农业部财企[72]21 纳入预算管
9-1 维简费 号,国家经贸委等经重[88] 同上 理,缴入国库
执行至2010年 纳入预算管
10 水利建设基金 国发[97]7号 底 理,缴入国库
财政部财综字[98]145号,湘 执行至2010年 纳入预算管
10-1 防洪保安资金 政发[2001]31号 底 理,缴入国库
11 库区维护建设 电力工业部、财政部[81]电 纳入预算管
基金 财字第56号;同务院办公厅 理,缴入国库
国办[2002]3号
电力工业部、财政部[81]电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11-1 库区维护基金 财字第56号 底 理,缴入国库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 执行至2007年 纳入预算管
11-2 库区建设基金 3号 底 理。缴入国库
11-3 库区后期扶持 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部、国家经贸委计建设 底 理,缴入国库
[1996]526号
11-4 库区移民后期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扶持基金 财政部财综[2000]13号 底 理,缴入国库
12 新菜地开发建 《土地法》;《国家建设征用土 在法律末作调 纳入预算管
设基金 地条例》;湘政发[97]25号 整的情况下继 理、缴入国库
续保留
13 城镇公用事业 财政部[64]财预王字第380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附加 底 理。缴入国库
14 文化事业建设 国发[96]37号;财政部、国家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费 税务总局财税字[97]95号 底 理,缴入国库
15 国家电影事业 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广发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发展专项基金 影字[91]187号;[96]803号 底 理,缴入国库
16 城市教育附加 在法律未作调 纳入预算管
费 《教育法》;国发[86]50号 整的情况下继 理,缴入国库
续保留
国家旅游局、民用航空总局、
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旅办发 执行至2005年
17 旅游发展基金 [1991]124号;财政部、国家 底 中央预算管理
计委、民航总局、闰家旅游局
财外字[1996]396号
18 残疾人就业保 《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 在法律未作调
障金 [95]5号;湘财[95]社字284 整的情况下继 纳入预算管
号 理,缴入国库
续保留
《价格法》;湘政办发[95]93 纳入预算管
19 价格调节基金 号,湘政发[1995]17号 未定 理,缴入国库
20 公路客货运附 国家计划、财政部、交通部计 纳入预算管
加费 价管[98]1104号 未定 理,缴入国库
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
21 水运客货运附 家物价局[1993]交财发456 纳入预算管
加费 号;交通部、财政部交财发 未定 理,缴入国库
[1993]541号
22 能源基地建设 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 执行至2005年 纳入预算管
基金 部计基础[2001]349号 底 理,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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