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商局关于明确2001年全省工商系统两费收入分成有关事宜的通知
湘财行[2001]1号颁布时间:2001-01-11
2001年1月11日 湘财行[2001]1号
各市州财政局,工商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关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财务划转问题的
通知》(湘财预字[1999]75号)精神,结合全省工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为
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到位,决定对2001年度全省工商“两费”(城乡集贸市场管
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入分成款的结算方式进行调整。市州“两费”收入分成
款不再通过省财政专户拨付到市州财政专户,改由年中省财政按上年实际“两费”收
入分成款按季调度资金,年终再办理结算。各地应按照规定将“两费”收入分成款专
项用于安排分流人员的经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