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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关于日元贷款环保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计国地[2000]677号颁布时间:2000-09-21

     2000年9月21日 湘计国地[2000]677号 各项目市计委、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   湘江流域利用日元贷款治理环境污染项目实施以来,总的情况较好。截至200 0年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约7.9亿元,占总投资概算的40%;日贷招标采购, 已签合同金额34.9亿日元,占总贷款金额的29.4%,其中日贷到位 24.49亿日元,支付率20.7%;内配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内专项 资金、国内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已到位8.1亿元,约占整个内配资金的77%; 工程质量,通过分项检查、中间验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均为合格,大都在良好以上。   为确保日贷环保项目工程优质实施、如期竣工、顺利投产、有效运行和偿还贷款, 省日贷办协同各子项目单位加强了管理,自1998年起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湖南省日元贷款环保项目实施办法细则》操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加 强日元贷款环保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协调意见,重新明确日贷环保项目管理部门分工如下:   1.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利用日元贷款治理湘江流域污染项 目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湘政办函[1997]13号),考虑工作的连续性,此环 保项目日贷办仍设在省计委,由省计委负责日元贷款环保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部门分工。省计委负责日元贷款的综合管理,包括项目(调整)计划及利用 外资方案编制,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F/S)的审批,接待日方 SAPROF调查,代表湖南签订贷款协议及相关备忘录;向日方提交半年、年度项 目进度报告及竣工报告(PCR),作好工程统计及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向日方 提交日元采购清单与采购计划,协助省财政厅做好日元贷款招标采购组织工作,项目 内配资金的使用监督和还本付息;协助省建设厅搞好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强化质量 管理,并对各子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协助省环保局搞好工程检查验收和环境改 善效果的监督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日元贷款的资金管理,包括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转贷协议,并办 理再转贷手续,办理日元贷款的用款申请和拨付手续,负责日元贷款的债权债务、还 本付息付费的管理;负责采购管理,包括采购清单审查,组织编制上报日元采购清单 与采购计划,采购代理委托及代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约,组织管理招标采购全过程;负 责项目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资金使用的 监督检查;同时参与项目(调整)计划编制与替代项目的审查。   省环保局负责日贷项目的环境质量管理,包括审批和管理各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EIA),各子项目环境改善效果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及验收报告,并参 与项目(调整)计划编制与替代项目的审查,招标采购技术审查工作。   省建设厅负责日贷项目可研批复后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的工程管理,包括对各子 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对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监 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各子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特此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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