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湘财商函字[2000]5号颁布时间:2000-04-20
2000年4月20日 湘财商函字[2000]5号
各市州财政局、各证券公司、有关信托投资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财债函字[2000]77号)精神,现就《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湘财商字
[1999]62号转发)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第二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第十二条中“流动负债包括1年(含1年)以
下的各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证券款……”,改为“流动负债包括1年(含1年)以
下的各项质押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证券款……”。
二、第三章“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第十五条中“……代兑付证券款、待摊费用
等。”改为“……代兑付证券、待摊费用等。”
三、第三章“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第十九条中“长期投资是指公司投出的期限
在1年以上(含1年)……”,改为“长期投资是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
含1年)……。”
四、第五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第四十三条中“被冻结存在”,改为“被冻
结存款”。
五、第六章“成本费用”第四十五条(二)中“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包
括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出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收支出”,改为“金融机构往来
利息支出……(包括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六、第六章“成本费用”第五十条中的“应收账款”,改为“应收款项”。
七、第七章“收入、利润及分配”第五十九条(二)中“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
……(包括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收入”,改为“金融机
构往来利息收入……(包括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出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收入。”
八、第七章“收入、利润及分配”第五十九条中“(八)他业务收入……”,改
为(八)其他业务收入……”。
九、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八十二条中的权益负债率计算公式改为:
“权益负债率=负债期末余额/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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