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在湘院士地方津贴标准的通知
湘人发[2000]29号颁布时间:2000-03-22
2000年3月22日 湘人发[2000]29号
各院士所在单位:
为改善院士的生活条件,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吸引
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湘作贡献,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将在湘的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外省在湘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院士地方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
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从2000年1月起计发。由省人事厅每半
年发放一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