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提高省信访工作局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函
湘人函[2000]31号颁布时间:2000-07-13
2000年7月13日 湘人函[2000]31号
省信访工作局:
你局《关于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信访工
作人员队伍,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提高你局(不含其他单位)
信访干部的信访岗位津贴标准,即由现在的每人每天1.5元提高到3元。提高后的
标准从2000年元月1日起执行,按实际信访上岗工作日计发,所需经费从你单位
的业务费中列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