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厦门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厦财会[2003]12号颁布时间:2003-06-26

     2003年6月26日 厦财会[2003]12号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 馈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