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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外经贸厅转发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闽外经贸资[2005]38号颁布时间:2005-02-01

     2005年2月1日 闽外经贸资[2005]38号 各市外经贸局、财政局、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外汇管理局各中心支局:   现将国这六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 们,请各地认真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各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 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参检率。   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探索联合年检新方式,我省2005年将 在福州市进行网上联合年检试点工作,福州市联合年检各部门应加强领导,并为其创 造条件。请福州市抓紧制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方案,并将有关方案报送省联合年检有 关部门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 汇管理局关于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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