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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部属驻棺单位200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计算基数的通知

闽劳社[2000]515号颁布时间:2000-12-27

     2000年12月27日 闽劳社[2000]515号 省、部属驻榕各单位,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省统计局《2000年福建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据,1999年度福州 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780元。经研究,决定将该平均工资数作为2000年 医疗保险结算年度(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省、部属驻榕单 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基数。   特此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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