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部属驻棺单位200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计算基数的通知
闽劳社[2000]515号颁布时间:2000-12-27
2000年12月27日 闽劳社[2000]515号
省、部属驻榕各单位,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省统计局《2000年福建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据,1999年度福州
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780元。经研究,决定将该平均工资数作为2000年
医疗保险结算年度(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省、部属驻榕单
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基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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