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6日 闽劳社[2000]386号
各地(市)劳动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8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和计发
标准的清理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近日,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计
发标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
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市)劳动局、财政局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两部通知的要求,认真做
好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的清理,各项数字的填报要严格以1999年度财务报表为依
据,并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相符。
二、新、老办法人员的划分,即1997年底前离退休(职)人员为老办法人员,
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底离退休人员为新办法人员。
三、各地(市)应结合本次清理工作,对清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一并
与两部通知的《统计报表》(表一)、《文件目录》(表二)于11月10目前电传
省财政厅(传真号:7097600)、省社会劳动保险局(传真号:
7537841)。
附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计发标
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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