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首批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
闽劳社[2000]396号颁布时间:2000-11-10
2000年11月10日 闽劳社[2000]396号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福州市劳动局: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
[1999]14号)要求;经对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现将省
级和福州市统筹管理第一批审查合格的医疗机构(共43家)通知你们。请根据本统
筹区实际情况,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对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
制定相应考评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本着先试点,逐步扩大的原则,先选择在鼓楼、台
江、晋安区三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试点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管理中的问
题,并向我厅医疗保险处反映。
一、等级医院
(一)三级医院
1.福建省立医院 三级甲等
2.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
3.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三级甲等
4.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5.福建省肿瘤医院 三级甲等
6.福州市第二医院 三级甲等
7.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三级甲等
8.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三级乙等
9.福建中医学院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乙等
10.福州市第一医院 三级乙等
11.福州市中医院 三级乙等
12.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 三级乙等
13.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 三级乙等
(二)二级医院
1.福建省省级机关医院 二级甲等
2.福州市鼓楼区医院 二级乙等
3.福州市台江区医院 二级乙等
4.福州市鹤龄(市三)医院 二级乙等
5.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二级乙等
6.福州经济开发区医院 二级乙等
(三)一级医院
1.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医院 一级甲等
2.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医院 一级甲等
二、专科医院、中医院
1.医科大学附属口腔科医院
2.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3.福建省老年医院
4.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5.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
6.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7.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8.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9.福州市林如高正骨医院
10.福州市肖治安中医外科医院
11.福州市仓山区中医院
12.福州市台江区中医院
13.福州市鼓楼区中医院
14.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三、公费门诊部
1.福州市公费医疗第一门诊部
2.福州市公费医疗第二门诊部
四、院校医院
1.福州大学医院
2.福建师范大学医院
3.福建医科大学医院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
1.福州市鼓楼区庆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2.福州市台江区瀛福社区卫生服务站
3.福州市晋安区大通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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