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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2005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竞赛活动办法》

市委办发[2005]6号颁布时间:2005-01-25

     2005年1月25日 市委办发[2005]6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全市开展2005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竞赛活动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 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5年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竞赛活动办法   为全面贯彻实施“开放兴市”战略,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 积极性,推动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2005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目 标竞赛活动。   一、范围和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有关开发区(工业区):各省级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越城生态产业 园区、绍兴县滨海工业区、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昌 轴承特色工业园区、诸暨市山下湖特色工业园区(下同)   (三)全市各乡镇(街道)   (四)全市外经贸企业   二、内容和办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年开放型经济目标要求,开展比自营出口、比利用外 资、比外经发展等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竞赛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目标(见附件)进行竞赛,完成考核目标得基本分100 分,超减分计分标准如下: 项 目    完成目标分值     超减目标加扣分 合同利用外资   20    每超减目标500万美元,加减0.5分。列入世界                500强企业的项目,每批一个加3分。每超减目                标5%,加减0.5分。每完成1000万美元,加 0.2分。 实际利用外资   40    每超减目标100万美元,加减1分。当年实到                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每批一个加5分。每                超减目标5%,加减2分。每完成500万美元,                加0.4分 。 自营出口    20     每超减目标500万美元,加减1分。进入全省                出口50强企业,每一个企业加1分;荣获中国                和省出口名牌商品称号的,每只分别加2分和1                分。每超减目标5%,加减1分。加工贸易出                口比重每提高(下降)1个百分点加(减)1分。 外经合作承包   5     每超减目标300万美元,加减1分。越城区承 劳务营业额          包劳务营业额按5分计。     境外投资企业  15    每增减一家境外企业加减1分。每新批一家生产                性企业加2分。   以积分高低评出开放型经济工作金奖、银奖、铜奖各1个,进位奖若干个,分别 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6万元、4万元和2万元。   (二)有关开发区(工业区)   开展利用外资实绩竞赛。考核按合同外资20%权数、实到外资80%权数计。 以实绩高低评出利用外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和进位奖若干个,分别各奖 励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   (三)全市乡镇(街道)   1、开展利用外资实绩竞赛。考核按合同外资20%权数、实到外资80%权数 计。以实绩高低评选出全市利用外资十强乡镇(街道),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2、开展自营出口实绩竞赛。以实绩高低评选出全市自营出口十强乡镇(街道), 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四)全市外经贸企业   1、开展自营出口规模竞赛。以实绩高低评选出全市自营出口十强企业,各奖励 人民币1万元。   2、开展利用外资规模竞赛。以企业合资合作实到外资高低评选出利用外资十佳 企业,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3、开展境外市场开拓竞赛。按承包劳务营业额和境外投资企业带动出口额高低 分别评出2家全市境外市场开拓先进企业,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三、竞赛要求   (一)合同利用外资以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合同为准;实际利用外资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验资证明为准;自营出口额以海关统计数为准;外经合作以外经贸部门统计 数为准。   (二)参赛单位每月25日将实绩报市外经贸局,由市外经贸局审核后每月进行 通报。   (三)年终由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2005年全市开放型经济考核目标(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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