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本市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需报财政部门备案的内容的规定》的通知
沪财基[1997]7号颁布时间:1997-04-28
1997年4月28日 沪财基[1997]7号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财政部印发《关
于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我局沪财基
[1996]27号文已作了转发,要求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管
理特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仅是新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
且,也是企业管好用好理财自主权,加强微观财务活动的需要。搞好企业内部财务管
理的根本点在于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为推动这项工作,发挥财政监督管理的职
能,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完善经济核算,促进提高经济效益,除
按新制度有关财务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实行外,现将《关于本市施工、房地产开发企
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需报财政部门备案的内容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即布置所
属贯彻执行。在组织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基本建设处联系。
附件:关于本市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需报财政部门备案的内
容的规定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方面
(1)建立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健全现金事项的会计处理程序、现金收
支业务分开处理办法、库存现金核对清查制度等。
(2)建立内部银行(或资金结算中心)的企业,应明确内部银行的职能、权限
和责任,规定内部银行的结算方式和结算纪律,规定内部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3)坏帐损失的管理办法。建立坏帐损失的确认、审核、内部报批的管理制度
及核算。
2、存货管理制度方面
(1)存货领用或发出的计价方法。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计价方法,应在内部
财务管理制度申明确。
(2)周转材料、周转房、出租房的摊销方法。施工企业周转材料的摊销,应根
据价值的大小,使用期限的长短及每月领用数额的均衡等特点,自行选择摊销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周转房、出租房在使用期间,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计提摊
销费。对停止使用的周转房、出租房,不计提摊销费。
(3)建立存货盘点制度。企业必须对存货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可采用永
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企业存货盘点方法,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方面
(1)固定资产目录,上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固定资产
标准;对不易划分的器具、工具、物品等,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末纳入目录
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包括按国家规定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
和残值率,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3)临时设施的管理及摊销办法。包括临时设施的保管、出售、拆除、清理等
管理制度和管理权限以及根据各种临时设施使用年限、服务对象合理确定的分摊方法。
(4)建立固定资产清理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清理损失的审核,内部报
批管理制度和核算方法。
4、施工企业专项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购建)管理制度方面
专项工程在建期间的管理制度。企业根据自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临时设施的
不同特点,制定在建期间的结算办法,应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方面
(1)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企业采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
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要建立内部审核报批管理办法和投资损失清理
制度。
(2)投资收益管理和财务处理办法。明确投资收益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在收益
中已纳税的情况进行说明。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投资收益的处理,在企业内部
财务管理办法中,应作出详细规定。
6、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管理制度方面
管理和核算的范围;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摊销期限和摊销办法,应在内部财务
管理制度中明确。
二、负债类
1、应付帐款和预收帐款的管理核算范围,包括企业与分包单位工程价款结算办
法,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客户购房定金(预售款)的管理制度,应在内部财务管
理制度中明确。
2、应缴税金的管理办法,特别是企业根据不同的发包方式,确立分包工程流转
税的计缴原则和方法,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3、预提费用包括按规定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预提开发成本等预提内容、依据、
计算方法和核算期限,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三、成本类
1、企业制定的划分计入工程施工、工业生产、机械作业、辅助生产、开发成本、
开发间接费用的界限,以及确定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与内容,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
明确。
2、确定成本核算方法。企业结合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选择成本计算和分配方法,
根据工程价款收入的不同结算方式制订工程成本的结转办法。
3、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包括:成本分级管理办法、成本费用考核及奖惩制度
等。
四、损益类
1、营业收入管理制度方面
企业工程收入的内容、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以及企业附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的项目,列支范围和核算方法,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2、期间费用管理制度方面
(1)管理费用管理办法。企业制定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咨询
费等管理办法,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2)利息分摊办法。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列入财务费用。对房地
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前期发生的一次性数额较大的贷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如采取
待摊的办法,在受益期内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摊入财务费用,应事先报主管
财税机关备案。
五、所有者权益类
利润分配的管理制度。企业建立依法缴纳所得税制度;净利润的分配管理办法,
以及实行所得税一头汇算清缴的企业(集团)总公司制定的二层次利润分配办法,应
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六、其他类
1、内部审计制度。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离职之后的审计,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中明确。
2、外币资金管理制度。企业记帐本位币的确定、记帐汇率及汇兑损益的处理方
法,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3、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如改制、兼并、重组等,涉及到财政、财务、税收政策
和企业改革方案,应报主管财税机关备案。
4、企业财会机构设置及内部分工,应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
七、备案要求
1、企业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及时上报主管财税机关备案。对加强企业
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财政部门要总结推广;对不上报备案的企业,
财税机关可停止企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
2、企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总公司,应督促下属企业制定内部各项财务管
理制度,检查企业上报财税机关备案的内容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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