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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局、统计局、财政局、地税局关于公布上海市1997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综发[1998]15号颁布时间:1998-03-24

     1998年3月24日 沪劳综发[1998]15号   现将199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 如下:   一、199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2元,比上年增长7.1%。从 1998年4月1日起,凡按1997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标 准执行。   二、1997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483元,比上年增长3 %。凡按1997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标准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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