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2000]358号颁布时间:2000-12-21
2000年12月21日 沪财企一[2000]358号
浦东新区税务局,市财税第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958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12月24日 国税函[2000]958号
上海、江苏、安徽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称船舶工业集团)是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大型企
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1994]027号)的有关规定,为支持船舶工业集团的进一步发展,现将该
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船舶工业集团所属的14家全资控股企业(名单见附件),在2000年度
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在上海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二、船舶工业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
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
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
定,向所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管;当
地国税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
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2: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1 上海船舶工业公司 上海市
2 中华造船厂 上海市
3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4 沪东造船集团 上海市
5 求新造船厂 上海市
6 上海船厂 上海市
7 东海船舶修造厂 上海市
8 中国船舶电站设备公司 上海市
9 上海航海仪器厂 上海市
10 上海环球集装箱厂(上海华海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市)
11 中船第九研究院 上海市
12 中船勘察研究院 上海市
13 上海远东船务工程公司 上海市
14 华海船用货物通道设备公司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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