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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改善本市清真“三食”供应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1996)65号颁布时间:1996-09-15

     1996年9月15日 沪府办发(1996)65号       市商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房地局《关于进一步改善本市唐真“三食”供应 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改善本市清真“三食”供应工作的意见    据统计,本市少数民族居民中,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占80%,全市10多万少 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具有清真饮食习惯。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国外穆斯林 人员来沪也日益频繁。清真“三食”(饮食、副食、食品)供应工作,既关系到民族 团结和社会稳定,又关系到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形象。为进一步改善本市清真“三 食”供应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挥区、县的积极性并落实有关责任制,   清真“三食”供应工作,市里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各区、县由分管副区、县长负 责。各区、县要按照分工职责,建设好、管理好本地区的供应网点,安排好经常性的 清真供应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本地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保持清真供应网点的稳定             清真“三食”供应网点不得随意撤并。各区,县要按照沪府办发(93)55号、 沪商委(96)41号文件的要求,对有关情况作一次检查,对文件下发后撤并的清 真供应网点,要根据“拆一还一”的规定,按期予以补建或订出补偿计划。今后凡撤 并清真供应网点,应贯彻“先建后拆”的原则,如有违反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要进 行追查,处理,建设清真供应网点要合理规划和布局,逐步做到每个区有一家上档次 的清真馆,每个县有清真供应点。机场,码头要创造条件,建立清真供应点;大型超 市公司要设立清真商品供应专柜,方便少数民族顾客购买。                 三、加强清真行业的管理              市、区商委每年要集中研究一次清真供应工作,市、区民族部门要协助业务主管 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和有关监督工作。清真饮食业的行业管理由亚(集团)公司、 市饮食服务公司负责;清真副食品供应工作由市食品(集团)公司清真牛羊肉公司负 责,副食品零售行业协会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清真食品供应工作由 市烟糖公司负责行业指导。行业管理部门要总结经验,研究制订行业管理办法,及时 反映行业的困难和问题,协助政府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四、发挥名店效应,发展连锁经营   要继续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利用和发挥洪长兴、回风楼、鸿宾楼等名 店效应,培育、发展和壮大清真企业。要以名店、名牌和名品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 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连锁经营,形成规模效益。要采取市、区联手,联合经营的办法, 促进清真企业发展。要逐步创造条件组建清真企业集团,使之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 壮大。   五、采取适当的扶持政策                    (一) 清真企业在发展名店、名牌和各品连锁经营,拓展市场中所需资金(第 一期启动资金约为1000万元),请有关银行在贷款上给予支持,银行贷款的贴息 由市财政、区财政和市饮食服务业专项基金各承担1/3,贴息期为1年。   (二) 对清真“三食”供应网点的房租,比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予以 照顾。   (三) 对清真“三食”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营业税参照经营大众化早点 的有关政策给予照顾。   (四) 牛羊肉等清真副食品价格放开后,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职工 (含配偶)给予适当补贴。                  (五) 对各区菜场办不下去的清真供应专摊,由主管部门批准,一律移交市食 品(集团)公司清真牛羊肉公司经营,移交后原有的优惠政策不变,以稳定和发展清 真副食品网点。   (六) 由新亚(集团)公司等有关单位有计划地对清真行业的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他们的技术等级和水平,逐步做到凭等级证书上岗。   六、建立清真“三食”供应联席会议的制度   由市商委和市民委牵头,建立清真“三食”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有关部 门、单位,研究解决清真“三食”供应中的问题,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互通 情况,交流信息。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负责做好清真“三食”供应工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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