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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过渡性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1996)3号   颁布时间:1996-01-30

     1996年1月30日 沪国税流(1996)3号      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明电(1995)1号文《关于增值税若干过渡性 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文件下达 前,对明传电报中所列的优惠政策享受的范围及具体办法,仍按市局原明确的规 定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过渡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明电(1995)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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