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缔不合格开发企业
颁布时间:1999-02-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2/99信息】 由于房地产企业迅速扩张,带来了企业
结构和规范运作方面的不少问题。有的开发商用地不合法,违规参建、联建,有
的非法销售商品房,有的销售合同不齐全,致使购房者拿不到产权证;有的开发
商资金短缺,交房延期,甚至连交房面积和配套等方面都不按合同办事,开发的
房屋质量低劣。据有关部门统计表明:1992年,全市投入商品房开发资金是12.6
亿元,年施工面积是139.6万平方米;到1997年,这两个数据分别为629.9亿元和
1185.2万平方米。5年中,开发资金投入增长50倍,施工面积增长8.5倍。房地产
开发企业也从1992年的94家增加到目前的3917家。由于大量小企业纷纷入市,
造成有限土地资源不能合理配置,房地产开发难以摆脱粗放型发展,合理规划布
局、综合开发配套等某些方面落实走样。上海市有关部门针对良莠不齐、问题不
少的房地产企业状况,经过今年三次整顿清理,取消了328家不合格房地产企业
的经营资格,有效提高了行业总体水平,优化了行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