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一批关闭的小炼油厂名单的通知
黑经贸运发[1999]244号颁布时间:1999-07-07
1999年7月7日 黑经贸运发[1999]244号
省民政厅,哈尔滨市政府:
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第一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名单的通知》(国经贸石化
[1999]584号)精神,我省民政厅所属黑龙江扶贫福利化工厂和哈尔滨市的
黑龙江阿城炼油厂等两户企业被确定为第一批应关闭的小炼油厂。按国家要求,应尽
快采取措施在7月31日前予以关闭。
对上述两户企业,请哈尔滨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按照国经贸石化[1999]
584号文件要求,做好停产关闭工作。此通知下达后,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单位不
得收购其成品油;电力企业不得为其供电;有关部门要依法清理其债权债务;有关银
行要对其停止贷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销其营业执照。
请于8月15日前,将这两户小炼油厂关闭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经贸委(代省清
理整顿小炼油厂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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