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沈阳名牌(扩牌)产品的通知
沈政发[1997]420号颁布时间:1997-12-02
1997年12月2日 沈政发[1997]4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自1994年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工程以来,“名牌兴企、名牌兴市”活
动已全面展开,培育了一批质量可靠、信誉卓著的名牌产品,对提高企业产品质
量和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名牌产品战略工程的深
入开展,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扩大企业产品知名度,依据市场调查、用户评价和
专家审议结果,市政府授予沈阳东北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等2
6种产品为第三批沈阳名牌产品称号;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沈变”
牌110kV、220kV系列变压器等3种产品为沈阳名牌扩牌产品称号。
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珍视荣誉,充分利用“名牌”效应,不断扩大市场占
有份额;各企事业单位要向生产名牌产品企业学习,不断开发新的名牌;各部门、
各单位要为生产名牌产品企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大力扶持名牌产品,为我市经济
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