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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库修改及增补内容(九)》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5]17号颁布时间:2005-03-10

     2005年3月10日 京医保发[2005]17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库的管理,经研究,现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 保险药品库修改及增补内容(九)》。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 构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工作,保证广大参 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本通知自2005年4月15日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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