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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的通知

京财金融[2004]327号颁布时间:2004-03-17

     2004年3月17日 京财金融[2004]327号 各市属金融保险企业、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的通知(财办金[2004]4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 行。   为做好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决算报表真 实、准确、全面、完整和及时反映金融保险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情况,各金融保险企业 要严格按照决算报表规定编制和上报,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财政部规定审核所 属各金融保险企业决算报表,并依据《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办法》 对其决算报表的编报质量进行考核、评比。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 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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