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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2]242号颁布时间:2002-05-14

     2002年5月14日 新国税函[2002]242号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基建项 目审计管理权限的具体规定,近期区局对15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 竣工审计中介机构,按照《自治区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 了采购,经多家单位的竞争,最终选定“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区国 税系统2002年审计中介机构,现通知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州、市国税局2002年完工的1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 审计,必须由区局选定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各地不得再进行有偿的初审。150万 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各地区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有关规定>的通知》(新国税函 [2001]437号)规定的要求进行。   二、区局审计范围项目审计基本程序:   (一)整理资料,形成资料清单。各建设单位应于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后10日内, 将关于工程项目竣工审计资料整理齐全,并形成书面资料清单随同《自治区国税系统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申请表》一同上报。审计资料应包括: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全套施工(竣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变更资料;   3.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签证;   4.附有工程量计算书,加盖送审单位、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的工程预 决(结)算书;   5.主要材料分析表、钢材耗用明细表、调价部分材料消耗计算明细表;   6.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的原始凭证;   7.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及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8.招投标工程变动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文件;   9.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1.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报送审计申请表。各建设单位应于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后15日内填报《自 治区国税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申请表》,经地、州、市国税局确认后,报自治区国 税局计划财务处。   (三)区局计划财务处根据建设单位上报的《自治区国税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申请表》,填发《自治区国税局工程项目审计通知书》,通知审计中介机构。   (四)建设单位与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审计协议,提交审计资料,并签订资料交接 清单。   (五)审计中介机构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审计委托书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终了后, 向建设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报送区局计划财务处一份。   (六)审计费用的结算。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与审计中介机构直接结算。   三、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工程项目审计,按照所附《自治区 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审计委托书》的收费标准和服务保证对中介机构进 行结算和考核,做好工程项目各项资料的保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工程审计, 并及时办理审计费用的结算手续。 附件: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审计委托书   经我局竞争性谈判确定,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成为自治区国税系统 2002年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审计服务单位,现就以下有关委托事项明确如下:   一、委托项目内容:2002年自治区国税系统总投资15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 项目竣工审计服务。   二、委托有效时间: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三、收费标准:按照各项目工程报审价的不同额度划分不同的收费比率,以工程 项目审减额为收费基数,乘以对应收费比率确定最终收费额,即该工程项目收费额= 审减额*对应比率。收费由你所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收费比率为:  序号  工程报审价(万元)   收费比率(%)   1    500以下        5   2   1000-500(含500)之间   3.77   3   1000(含1000)-2000之间  3.5   4   2000(含2000)-3000以下  2.8   四、服务保证。你所必须提供如下服务保证:   1.质量保证。你所出据的工程审计报告误差率不超过国家审计部门审计标准的 3%,若超出此标准,建设单位可从你所的基建项目审计收费中扣除应付服务费的 60%作为赔偿,当年未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视同达到标准。   2.时间保证。在建设单位已全部按要求提交各项资料的前提下,你所必须按承 诺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若你所原因造成的延误,每延误一天,建 设单位可扣除应付服务费的15%作为赔偿。承诺时间(自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计算) 为:   序号   工程报审价(万元)  承诺完成天数(天)   1     500以下          7    2   500(含500)-1000之间      15    3   1000(含1000)-3000以下     20   五、其他事项。你所应根据自治区国税局计划财务处签发的《自治区国税系统基 本建设项目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审计报告在提供给建设单位的同时,必须报计划 财务处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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