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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宁财(税)发[2001]340号颁布时间:2001-05-10

     2001年5月10日 宁财(税)发[2001]340号   各地、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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