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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通知

甘税地字[1992]019号颁布时间:1992-03-10

     1992年3月10日 甘税地字[1992]019号   接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2]411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 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通知》称: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中仍 有委托代扣的形式,需要明确代扣手续费的提支问题。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是由建筑税演革过来的,因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手续费的提支,在没有 新的规定之前,可以比照原建筑税的有关规定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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