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甘国税发[2003]187号颁布时间:2003-08-12

     2003年8月12日 甘国税发[2003]187号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3]152号)称:   “为支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 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的精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2000]25号)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到2005年年底。”   请遵照执行。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