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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227号颁布时间:2003-09-15

     2003年9月15日 甘国税函发[2003]227号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3]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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