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1999]481号颁布时间:1999-12-22

     1999年12月22日 市国税发[1999]481号 市国税二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1999]222号)转发给你局,并就有关问题明 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西安市邮政局及所属的邮政企业(名单附后),1999、2000年企业 所得税汇总至北京集中缴纳。   二、西安市邮政局所属的从事非邮政业务的西安邮政大厦,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西安市邮政局所属邮政企业 1、西安邮政商函广告局  13、金花北路邮电局 2、西安邮政邮购局    14、纺织城邮电局 3、西安市邮票公司    15、北关邮电局 4、西安邮政转运局    16、土门邮电局 5、西安邮政分拣局    17、长安县邮电局 6、西安报刊发行局    18、高陵县邮电局 7、报刊零售局      19、户县邮电局 8、西安机要通讯局    20、临潼区邮电局 9、西安邮政速递局    21、阎良区邮电局 10、西安邮政礼仪公司   22、杨凌区邮电局 11、钟楼邮电局      23、周至县邮电局 12、小寨邮电局      24、蓝田县邮电局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