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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1999]298号颁布时间:1999-12-26

     1999年12月26日 市地税发[1999]298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 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1999]239号)转 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各分局接到通知后,请立即组织人力对各自辖区内的证券公司(税务登记在本辖 区内)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 情况于2000年元月5日前上报市局。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 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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